Sunday, 10 April 2011

分段介紹

「妳去過利物浦嗎?」
我說有啊,2008年利物浦是歐洲文化首都,趁機去看了幾個博物館的特展。
「那邊有沒有很多披頭四的東西?」
有吧,利物浦除了足球隊,更大的吸金招牌就是這四位了。
他又忙不迭的問:「像他們演出的小酒吧,錄音的Abbey Road都有留著吧。」
我擺出模糊的笑容,心想該要選哪一點回答呢?是Abbey Road好像不在利物浦,是我去利物浦完全避開和披頭四相關景點,還是我不喜歡被神化的歷史?

我還沒看到他的模樣,我就冒犯他了。
為了喚醒我們週日上午的昏沈,老師丟了十六個電影原始片名要我們分組討論新譯。我大概興奮過頭,一邊轉身一邊嚷嚷:「我知道這些原始中譯名,我先講出來吧。」坐我正後方的男人冷不防搶話:「這些我也知道啊。」我下意識趕忙道歉,心裡暗暗認定這個人小心眼,但這點不悅沒能影響我那份得意,變本加厲還搶麥克風硬要向全班愛現。
接下來的分組作業,我們怎麼也說服不了彼此:他一直堅持句子要有層次感,字字計較;我偏說原文本是空話,聽起來像口號更重要。「可是,可是...」他的執著先是讓我不耐,這個人真是有股牛脾氣,來回幾次我就隨他了。「怎麼這麼拗!」我竟感到點興味。

「妳知道Paris, Texas嗎?」
我先想到什麼?娜塔莎的紅毛衣?片頭的高速公路?大型廣告招牌?第一個男友?片子越來越不堪的溫德斯?
我只能笑,該從何說起的笑,只能說,哇,好久以前了,什麼時候看的呢?
「我覺得那部片很好看。」
是啊,是啊,我一再搜索我能真誠的分享什麼。
...或者,那件毛衣其實是橘色的?

上一次和人剛認識時聊電影,對方提Chantal Akerman,當時我們怎麼也拼不出完整地址:《Jeanne Dielman, 23 Quai du Commerce, 1080 Bruxelles》。我回答說從沒機會看呢,但那不打緊的。

然後我知道他是法律背景,現在是公務員,明年想出國。
明年想出國?我似乎也失去了判斷台灣男性年齡的能力。

「妳知道Bob Dylan嗎?」
「我去了他的演唱會。」
「我就喜歡那個時代的一些音樂。」
「像Led Zeppelin,妳知道嗎?」
「還有Deep Purple,我也很喜歡,還有...」
我只好打斷他,說我喜歡Pet Shop Boys,不識得Deep Purple。我他唸了四、五首曲名,要我確認是不是PSB的歌,卻沒說喜不喜歡。

噯,怎能不覺得這份相識可愛呢。

在不同的年紀、不同的場合、不同的心境,只有文人相輕。或許是我們一開頭就太快掀了自己「唯恐他人不知」的底,他只好一句、一句的回頭摸索自己與他人的喜好連結。
而我,經過昨天在成功女性、人生教練、就我最懂等人面前撐出的笑容,發現一貫的謙遜、自嘲只是給人空間看輕,發現一位品味殊異,個性雷同的傢伙以拙劣的方式釋出善意——能找到有51%相合度的人小小聊個天,還是件愜意的事。

2 comments:

  1. Chantal Akerman去年到本系教書(據說她也很討厭這裡),但我無緣修她的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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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其實她的片子我一部也沒看過,因為不是隨手可得,又不到想看得不得了。後來就變成:好像也沒有必要看。
    幾年前和我大學講師碰面,他說女性影展在放Laura Mulvey,跑去朝聖,看的痛苦的要死。我就想:先別說Laura Mulvey實在過期太久了,為了理論去看電影,實在...(我不知道怎麼收尾,怎麼講都有語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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