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22 January 2012

the spaces between friends

在弟弟送父母去機場回來的隔天終於跟他講到電話:「一起吃年夜飯,想吃什麼?」
結果弟弟回答除夕一大早,他就要開著車一人環島,帶著帳篷,開到哪就在哪過夜。母親上飛機前跟我通電話,說他感到前途茫茫,要我找時間多關心他。我不禁啞然——還有比我更不適任的生涯教練嗎?

寒風細雨中往超市去,買的不過是奶蛋麵這類日常必需品,卻在鋪滿劣質瓜子、肉乾、臘腸這類年貨間徘徊許久。有年得過時總嚷嚷何必趁著年買這些平常也沒人愛吃的零嘴,這回算算六個寒暑沒得過年了,眼底看著嘴裡滿不是滋味。又慣性的給自己加些悲涼:家人不在身邊呵...淒風苦雨的,弟弟你可別受涼呵...
我除了裝模作樣的把自己扮地楚楚可憐狀,何時關心過人了,連給個紅包心都在淌血。說白了只是又找個情境曝曬想成家的渴望。明明有家的人都告訴你了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地,但總是沒吃到的比較香甜...

昨個兒喜孜孜的和學弟出去玩兒了。看電影、吃飯、逛逛街、喝了杯咖啡,不過這麼著。穿著現下覺得亮眼的洋裝出門,怕冷,洋裝下只好穿了件發熱衣。發熱衣這年頭說多流行就有多流行,彷彿以前沒這玩意兒,人人都該棟死似的。但當這發熱衣的袖口硬是搶著在洋裝的袖口露出,效果跟小學時穿著衛生衣沒個兩樣,論時髦就是敗了一截,好像又回到上學前和媽媽吵了老半天,還是被迫穿上、全身發腫的難看模樣。

幸好學弟還是在那個下午放進了一句:妳也是漂亮的啊。但心中雀躍下,回話卻回的不適切了:「欸,我們這種老人,怎麼跟小女生比...」
笨唷,就是這種話把自己比下去的。
那之前兩人正在瞧著一個服飾專櫃店員,帶著鴨舌帽,一掛芥末黃的長羊毛衫,兩條腿細長的添在下面,臉蛋嬌小,總是側著臉折衣服,我跟學弟試著在不到兩坪大的空間來回找角度,就是看不到她的褲子到底穿多短。

「她那件黃色不好看吧?」我們最後放棄攀爬到另個樓層時,學弟開口。在這之前,我已經用各種顏色、剪裁、質料、設計等理由否決了他的選擇。學弟以為我又要出什麼意見了,我反而一時詞窮。
「有嗎?」這女孩的身影因著她的年輕,蠻橫地在我腦海中圈了塊地。「人家好看,穿什麼都沒問題的。」
「正妹嘛。」學弟拋出這對我來說算標新立異的詞,我撇了他一眼。
我嚷嚷著人生真不公平吶,他才這麼接了「妳也是漂亮的啊」。這麼重現場景,像我硬把這句話逼出來了。

隔了近八年見面,在學校時也沒太多接觸,兩個甫結束感情長跑的人很快地在感情這話題上流連。他有他喜歡的對象,我有我需要剪斷的爛桃花,他希望馬上進到下一個戀愛,我幾番發誓兩年內再也不要動感情,兩人的心裡都有想成家的渴望,也都在學習單身。

在學校時,學弟讓我留下印象的那一刻,也是要過年前。我拿著別人準備的仙女棒,像回到童年,在空中比劃,仰望著視覺暫留。學弟突然拿過我手中的仙女棒說:「別再玩啦」,語氣像個哥哥。
我心裡感覺到些什麼,因為這麼一刻,我就把他記下來了。

昨天看完電影,兩個人肚子都餓著,好不容易找到家沒打烊的擔擔麵,吃到最後剩一口地瓜葉,一口蝦仁烘蛋。我說,一人選一樣吃掉吧。學弟讓我先選,我心虛又表現大方的選了蛋。他吃完葉菜後,說:「其實我跟家人住,這些東西每天都在吃,沒什麼新奇。妳如果不說,兩個都給妳吃也可以。」

曾經交往過的一個男友,一回吃飯時幫我剝蝦。一起吃火鍋的同夥我不太熟,覺得窘。他說:「他們看我這樣,一定嚇死了。」我低頭說:「那你幹麼還要幫我剝蝦?」
「想對你好啊,而且這樣,妳之後吃蝦子,就都會想到我。」
後來,我花了大概四年的時間嘗試忘掉這個人。我倒不會每回吃蝦都想到他——他沒計算到,太麻煩了,我直接省略不吃。

當年,我轟轟烈烈地愛著那人,緊握著一字一句的記憶;現在的我,學會套用別人的話,說服自己別把事情放在心上。
昨天和學弟在一起的我,其實心裡一直想著S,想知道自己為什麼不再能這樣俏皮的、曖昧的、無傷大雅的和他共度一個下午。
當我終於和學弟找了間咖啡店坐下來,談的又不是S(喏,我的關係真複雜),而是因為某個清晨的一刻而永遠記憶的F。

F曾經傳了一首曲子給我,Pink Floyd的<If>,心慌意亂的那些日子裡,我反覆讀著歌詞。
"If I were a good man, I'd understand the spaces between friends."
當初教到假設語氣時,他有沒有認真學呢?

我想著與S不能再繼續的友情,想著跟F一再猶豫、終究彼此假裝無知地試探了超過那條界限,現在已不確定是否能再回到原點。昨天下午,我讓學弟的手一直放在我手臂上,偶爾能感覺到他抓了我一下——

我的朋友,我的朋友,我們一起守住那難以捉摸的空間,繼續做朋友。

Thursday, 19 January 2012

今天天氣真好,我喜歡你

在現實生活中答應了周遭的朋友不再提感情的事,只好拐著彎跑到一個祕密的角落對洞穴大喊。

天氣真好,對嗎?我好想就著陽光抬頭看個人,一起吃冰淇淋,跑去不同的地方玩,到了下午,在人群間看表演的時候,偷偷的握手了。晚上,作在沙發上手拿著啤酒,胡言亂語的講話,最後就接吻了。

我覺得你是喜歡我的,雖然我們對彼此的認識如此薄弱。
而我也喜歡上你了,雖然我身邊的人覺得這件事莫名其妙,都是出於我太過需要人關注,心裡有個大缺口。

但在這樣的陽光下,我好想忘掉你有女朋友,想要超越地理的隔閡,想要撇開壓抑和裝成熟,跟你說:我好喜歡你啊,你也是,對不對?

然後我想看你的笑,聽你唱歌。跟著你在陽光下一起快快樂樂的享受生活。

我知道,不到兩個月,我又會寫出同樣的文字,換了個人名;或有一天,我根本不記得我今天寫的是誰。
我也知道,這樣說出口是種任性,因為我不顧後果。

你說那天早上是你特別的記憶,我好想跟你一起再往下,創造兩個人的記憶。

Sunday, 8 January 2012

新年

明明是個躲起來自己說給自己聽的地方,卻這麼意興闌珊,不知道要說什麼。話說不太出口。

是要做些正經事才連上來的,看到六個月前留下的慾望,半年過了,事情變化真多,自己說話也變得顛三倒四。
該說什麼呢?還是先回到對自己誠實好了。

自從人生第一次的一夜情後,又和同個陌生人上床了一次,雖然很沒感情,但是享受的。我的腦袋常為我在床上的反應感到羞恥:我怎麼那般回應對方的撫弄,怎麼對自己如成人電影中的回應感到興奮。然後再回頭對自己的虛偽作第二層的批判:如果自已就是喜歡被男人這樣搞,又為什麼需要以智性和信念否認?
這個矛盾不只在床上,它充斥我對現下狀態的疑惑和猶豫,我還不知道該如何面對。

然後第二個一夜情過了不到一個禮拜,我終於和S上床了。那也讓我的腦袋混亂了好久。
一個多月後,我和交往近七年的男友分手。
和S反覆糾結幾個月,在去年底結束,默默的接受朋友說的:那就是婚外情,別以為你們有什麼特殊之處。
然後,沈寂了五個月的F突然間想跟我講越洋電話,以為柳暗花明又一春,原來對方還是有女朋友的,但仍想持續與我調情。

過了六個月,我結束了三段感情,單身了,左右看看,又想回頭找陌生人上床。

我回答不出來自己想要什麼。
一方面我極端渴望服譍中產階級的價值觀:我要個異性戀的家庭,我要個愛我的男人,用最老套的、大男人的方式追求我,我想要甜蜜,小孩,一起存錢買房,一起規劃旅遊。
一方面我甚至對於裝扮自己感到羞恥,腦袋都還是空的,竟在皮相上花時間了。
而我衣櫃裡偷藏著裸背的小禮服,幻想男人的手沿著腿摸上我的臀。

我很喜歡陽光的女孩子。
曾在京站一樓Apple專賣店看過一個略高、胸部小小的,臉很素淨,帶著偏中性可愛的女孩子。她的聲音大了些,完美極了。
若一切都如人所欲,反而無趣,那稍微洪亮些的聲音,將這個人變得特別了。我故意避著不看她,生怕被察覺出自己像個色老頭般的覬覦她的純粹。
純粹這個詞被濫用了,偏偏我是個詞窮的傢伙,只得借別人的話使使。
「我好喜歡妳。」真想這麼說。

而我骯髒的,迂迴的,充滿味道的慾望。

我不知道寫這些的意義為何,內容空洞、文字貧乏...
就單純給自己留些記錄。
如此。

Wednesday, 1 June 2011

寂寞吃人

「妳一定是發生了什麼大事吧。」

生平第一次和不認識的人上床,對方問了這句話。後來,我一直被居中牽線的朋友虧:「從來也沒有人像妳急成這樣。」

朋友嫌我和人見面不穿得好看些,笑我進房間沒多久就自己脫了衣服,又念我怎麼可以花那麼長的時間在講話,把人家好好的勃起都講軟。

我不習慣對方的長相,不喜歡對方匠氣的做愛方式,也不想有那些繁文縟節,他要接吻我來不及反抗,我甚至不喜歡他反覆摸我的頭髮,可是我仍給對方抱著,甚至用手環繞他的頸子,把自己身體更貼近人。
後來,我和他談了所有我交往過的男友,想著自己最思念最親密那人身體,差點落淚。

脫光衣服不是難事,性器官讓人逗弄有反應也是常態,更何況我一直是喜歡叫出來的人,這些都不是演戲,但稱不上享受。因為我要的不是快感,我急迫的也不是性慾的滿足,我想要的是能讓人放鬆、感到對方在乎,也滿足對方的親密。

可是我佔盡便宜的、狠狠地利用這位陌生人的胸膛。我話多到語無倫次,除了本身的笨,我還徹底的撒嬌,跟這位認識時間和賓館休息時間相去不遠的人介紹不太真實的自我。

Catherine Breillat的《羅曼史》,總是身著白衣的Marie道出她的幻想:自己不過是無臉的洞,給來往的男人插。
不論如何,我總是震撼於CB的誠實。

我和對方說:「我很自私的喔。我不會幫你口交,也完全不會想滿足你,我一切都只有為我自己著想,我只要自己舒服喔。」
他說:「很多男生只要看到女生脫光衣服,還可以摸,就很滿足了。」
然後我就太過女孩子氣的對他笑。
陌生人真好。

可是我常不知道哪個才是真實的我。

我以為我很愛某個人,但自從搬回台北,他在我生命中也變得無足輕重。
許多人對於我可能明年要結婚的消息遲疑,S說,只要是聊得來的人,對我好一點,我就很容易被帶走了。我完全清楚。
另一位說:妳太容易對人動感情了。的確是,每回P傳訊息來問候,我就又心軟了一下。

我好像硬作堅強狀太久了,偶爾潰堤,只要有肩膀我都忍不住靠上去。
我怎麼也不能好好的解釋為什麼在P寫給我他成天自慰的信後,我仍在當天晚上跟他說我去找他,雖然他的露骨讓我噁心。

我常覺得,我的身體真的不算什麼。只要躲在世界背後,不要讓外人知道我的軟弱,哪個略帶善意的人碰了我,我就骨架全無的倒了,或笑或叫,讓人隨意折我的身子,都十分容易。

因為我想從這些人身上要不同的東西,我要他們那段時間裡的專注和渴望,我要被需要,我要演出那不想面對、過度幼稚的自己。


後來,我和那個陌生人在網路上聊了幾次,聊得很起勁。
一次,我失控的跟他說我很想找他,語氣過度哀傷。後來,他說改天再出來吧。我心裡是高興的,卻沒有正面回答。

這個人認識我了,知道我的表裡不一,不能再見面了。
我的脆弱不可告人。

Monday, 18 April 2011

到今天一個禮拜了

上班後就沒時間寫東西了,連已經報名的課也沒時間回家練習,連已經領了錢的外快也一直在拖進度。那麼,明明有許多的事情應該作,偏偏這時候又想留個言。

心情有時悶,悶的又想跑到世界的角落躲起來,沈到海裡,藏在石縫間,不用笑,不用感到羞恥,不用覺得洩氣,不用鼓起勇氣,不用裝,不用深吸口氣再次偽裝自己的畏懼。
昨天還笑的好開心,今天就想掉淚。

我可以說許多、許多自己是廢物的話,可是那又有什麼幫助?

也不覺得算認識,但P先生就要遲到的我坐他旁邊,下課一直逗留直到我說那跟你一起走吧。飄雨我說帽子戴起來就好了,但他卻要我一起撐傘。五分鐘前才問他的名字,一個字也記不起來,他卻早就知道我叫什麼,又說「我覺得妳的名字很好聽」。
那時候我們正在等紅綠燈,我以為騎虎難下了,為什麼之前沒有找機會說自己感情若稱不上複雜,至少也有了穩定的男友?

其實我有機會透露的,我卻一再避過,也清楚自己一次次惡意的欺瞞,因為被人喜歡的感覺很好,因為聊天的感覺還算有趣,因為我是個虛榮的人、空洞的人、沒有支架的人,只要有人表現出好感,我就沒骨沒氣的倒下,等人接住。

今天在辦公室作了件自以為友善的舉動,卻沒有人領情;中午同事一同聚餐,對於所有插不入的話題沈默僵笑著,心裡想到底會不會有改善的一天,自己又要不要融入。
然後我這個沒用的人就很想回到家裡蜷曲著身子躲在角落,瘋狂想念那個包容我接受我讓我又哭又笑的男孩子,還有陪在身邊快六年,一直聽著我抱怨一直忍受我、一直帶著微笑的人,然後默默承認連P也突然成了我想念的對象,只因我是個如此表裡不一的人,那張外皮吹彈可破,一破,我就只能捂著臉找那些莫名其妙瞎了眼喜歡我的人撒賴。

真是他媽的懦弱。

根本沒有多餘的時間,卻極端想找人聊,可是找不到那個人。我想要誰給我個答案,告訴我怎麼面對,怎麼作決定,怎麼把粉一層一層鋪上,掩蓋自己的缺陷。
但是答案只有自己才找的出來,但是那答案哪天才會來。

我可以極端的厭惡、痛恨自己,我永遠不瞭解怎麼會有人喜歡我,於是反反覆覆的問那些人為什麼,也沒有人明白說出個答案。於是我就喜歡他們了,因為我覺得他們在做的是如此大慈大悲。
然後,我從來也不知道我真的愛誰,我只是愛那份自憐。

Sunday, 10 April 2011

分段介紹

「妳去過利物浦嗎?」
我說有啊,2008年利物浦是歐洲文化首都,趁機去看了幾個博物館的特展。
「那邊有沒有很多披頭四的東西?」
有吧,利物浦除了足球隊,更大的吸金招牌就是這四位了。
他又忙不迭的問:「像他們演出的小酒吧,錄音的Abbey Road都有留著吧。」
我擺出模糊的笑容,心想該要選哪一點回答呢?是Abbey Road好像不在利物浦,是我去利物浦完全避開和披頭四相關景點,還是我不喜歡被神化的歷史?

我還沒看到他的模樣,我就冒犯他了。
為了喚醒我們週日上午的昏沈,老師丟了十六個電影原始片名要我們分組討論新譯。我大概興奮過頭,一邊轉身一邊嚷嚷:「我知道這些原始中譯名,我先講出來吧。」坐我正後方的男人冷不防搶話:「這些我也知道啊。」我下意識趕忙道歉,心裡暗暗認定這個人小心眼,但這點不悅沒能影響我那份得意,變本加厲還搶麥克風硬要向全班愛現。
接下來的分組作業,我們怎麼也說服不了彼此:他一直堅持句子要有層次感,字字計較;我偏說原文本是空話,聽起來像口號更重要。「可是,可是...」他的執著先是讓我不耐,這個人真是有股牛脾氣,來回幾次我就隨他了。「怎麼這麼拗!」我竟感到點興味。

「妳知道Paris, Texas嗎?」
我先想到什麼?娜塔莎的紅毛衣?片頭的高速公路?大型廣告招牌?第一個男友?片子越來越不堪的溫德斯?
我只能笑,該從何說起的笑,只能說,哇,好久以前了,什麼時候看的呢?
「我覺得那部片很好看。」
是啊,是啊,我一再搜索我能真誠的分享什麼。
...或者,那件毛衣其實是橘色的?

上一次和人剛認識時聊電影,對方提Chantal Akerman,當時我們怎麼也拼不出完整地址:《Jeanne Dielman, 23 Quai du Commerce, 1080 Bruxelles》。我回答說從沒機會看呢,但那不打緊的。

然後我知道他是法律背景,現在是公務員,明年想出國。
明年想出國?我似乎也失去了判斷台灣男性年齡的能力。

「妳知道Bob Dylan嗎?」
「我去了他的演唱會。」
「我就喜歡那個時代的一些音樂。」
「像Led Zeppelin,妳知道嗎?」
「還有Deep Purple,我也很喜歡,還有...」
我只好打斷他,說我喜歡Pet Shop Boys,不識得Deep Purple。我他唸了四、五首曲名,要我確認是不是PSB的歌,卻沒說喜不喜歡。

噯,怎能不覺得這份相識可愛呢。

在不同的年紀、不同的場合、不同的心境,只有文人相輕。或許是我們一開頭就太快掀了自己「唯恐他人不知」的底,他只好一句、一句的回頭摸索自己與他人的喜好連結。
而我,經過昨天在成功女性、人生教練、就我最懂等人面前撐出的笑容,發現一貫的謙遜、自嘲只是給人空間看輕,發現一位品味殊異,個性雷同的傢伙以拙劣的方式釋出善意——能找到有51%相合度的人小小聊個天,還是件愜意的事。

Saturday, 9 April 2011

妳不算獅子座,因為我不討厭妳

我一直記得國二音樂課打的一段節拍。當年在私立學校,我們班學鋼琴、小提琴的人很多,看譜、音準、節奏都不是問題。那天,音樂老師要我們用手拍桌,打課本裡的一段節拍,全班五十多人,竟然只有我一個人敲對。為了確認我不是運氣,老師還要我再敲一次,其他人聽完後再試,仍然只有我一個人敲對。

人總是記得最風光的時刻。
到現在,我還是急巴巴的想望著他人的肯定。或言之,越挫越勇,那我實在要逼著自己厚臉皮。可是我卻緊張失望的在下課後扯了謊,急急忙忙的撇下同路人,刻意繞遠路、多花錢自己一個人默默回家,不知道是出於不善交際,還是對自己失望,想躲起來自己舔傷。

已經不新的鞋子仍在咬腳,右大腳趾已失去知覺,公車上有人反覆討論化妝品、有人和男友吵架、有人三心二意要不要加入朋友的飯局,我對自己的逃避感到厭倦、噁心。

自從和朋友約定了不管好壞,每天要生出五百字,今天差點毀約。原來面對生活上的不順遂,我的反應總是沈默、發呆、逃避。今天課一上完急急忙忙的跑走,只因自己真的笑不出來,說服不了對閒聊投入,也沒力氣填空。
其實我真討厭有人跟我家住那麼近,我總是喜歡安安靜靜的、隱姓埋名的窩在公共運輸的一個角落。但,其實這也不是全部的實情,我在幾個小時前,就不知道還能掏出自己的生命的什麼與人分享,偏偏自己也不是個好的傾聽者。

從小到大,我聽過好幾個朋友宣告:「我最討厭獅子座的人。」我總是愣了一下,天真的回答,「可是我就是獅子座。」巧合的是,他們通常都是我當時的好友。
我很少追問他們為什麼特別討厭這段期間出生的人,通常他們也給不出確切的答案,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典型的獅子座——不過,我的確偷偷嚮往身為焦點,為人喜愛。

真像詛咒。

這應該是五百字了。表明了虛應故事!
文字、內容的確很虛,也許今天的字數見證的,是把感受硬推出心理的過程。不去想很容易,腦袋空蕩蕩的很舒服,只要繼續悶著頭讀小說、躲進棉被幻想誰的擁抱、誰陪我罵天底下的白痴。不過寫完了五百字,不背承諾,推自己往下一步走,這部份倒是實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