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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5 November 2010

 書讀到一半的心得.2


昨天凌晨五點醒來,我想自己是不是對鍾太刻薄了,又是不是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。刻薄的是那份反射性酸人:鍾小姐妳到底長什麼樣呢?這麼喜歡愛現妳走到哪都有人看嗎?是人在看妳還是妳走在路上一直想要給人看?

貶低人相對的是在彰顯自己比她好,這種靠罵人自己不用努力的提升是可鄙的。跟著社會習俗的那份理所當然,拿慾望罵女人,愈是可惡。此外,人家也寫了好些生活省思,我卻硬掀搭訕慾望這塊,更是其心可議、人人可誅了。「妳是出去國內沒人等、國外又沒人看,嫉妒了,才找人攻擊嗎?」


於是心沈了,哎呀,真是出於沒人看嗎?吃早餐時和身邊的人埋怨是不是還是要打扮啊,要穿漂亮衣服啊,要化點妝啊云云。邊講邊覺得自己堅持許久的信念,那麼簡單就被「被人看」一事拆解。「被人看到有那麼重要嗎?」身邊的人還沒說,那些沒讀過、讀不懂或懂了又很快忘掉的凝視、後殖民、女性主義都突然醒過來敲我的頭。


仔細想,其實「被看到」於我該是重要的。而這還只是對身在異鄉一事,與性別或慾望還沒關連。(但是異鄉也非同質的。在中美某國的短暫停留,我發現很多人走在路上最希望的是「不要被看到」,被發現自身與周遭的殊異就容易被盯上、被搶。)在外頭,沒了歷史抹去了背景,只是個外人的存在。存在感低,與周遭關連也不大,輕的像被掃走了也無所謂。被看到了,影子才定下來,才開始呼吸,浮現輪廓,我瞭解這種存在感有議論的空間,只因為我還不是個瞭解並確定自身存在價值而活著的個體。「我總是依賴陌生人的善意。」這幾年我常復誦白蘭琪這句話。在這種背景下,我對他人的肢體、語言、動作、眼神也是敏感的。不過心境不同,對訊息的解碼也相左。


國界後,才是性別限定的慾望與觀看。我也記得口哨、鳴笛、微笑、眨眼或短暫交談的浮光掠影,只是我總覺得那是他人的生活調劑,反正閒著也是閒著。至於我因為好奇或無防備下延長的兩三次搭訕,最後結局都是我轉身逃走,還有一次紮實的跑了三條街。她人筆下的情挑慾望,在我眼裡是陌生的、未知的威脅或險境,不然就擔心是自己過度詮釋他人的無心。不論是哪種可能,我的反應都是東西收收馬上走人。

如果她們是靠著他人的眼光將自己轉為「被慾望體」,於我,卻是對身為「被慾望體」一事恐懼的。因為我不瞭解自身的慾望,也不知道如何面對他人的慾望。


但鍾小姐其實是清楚的:她知道自己身為被慾望體,也隱約明白自己身為慾望主體,卻因為與遠方愛人約定了情感考驗,她對關鍵的慾望總是語帶保留。我抓不出她情人的模樣,只知道他讀存在、結構與其他主義,只知道他定期寄書給鍾,叫她讀這門或那門學問。又彷彿嘉惠讀者、分享她情人的智性世界,書中甚至照騰出他寄來的讀書筆記——難道鍾當初都抄進了她的日記嗎?


鍾到底是為了什麼守她的慾望?仍是靈肉分離,一邊是腦袋的知性,一邊是肉體的露骨,還是在區分高下:思想高過感覺,理性控制出界的身軀。而理性還是男人的,肉體還是女人的。我們再度被打回原罪。


鍾和他多次討論,都瞭解她此行出國是為了回到原點,為了找自己。《寫給你的日記》,把「你」做她的情人,該是合理的推測。那麼,這日記竟有幾分貞節證明的味道:那麼多人想要我,我還是愛著你。

我懷疑她到底有沒有找到自己。



拿了書,我說「一時三刻看不完,你要我從英國寄回來嗎?」

「沒關係,妳就留著吧,反正要買還買的到。」

鍾的日記該是寫在九零年代中期。翻版權頁找不到首次出版的年份,這本再版於2005年,要買還有。

難道還沒過期嗎?還是只要沾上紐約都很好賣?


還是要謝謝送書人,即使這該不是他想像的讀書心得,即使也諷刺地複製了男人選書女人讀的模式(但背景因素不相同)——也許想久了還是有可議之處,但我喜歡免費的東西,而且我資訊蒐集緩慢,不想把事情說死到別人以後都不敢給我東西了。

這是雙重標準嗎?

其實我只是不喜歡鍾的虛無縹緲、對流浪的浪漫化、對(明星)城市的崇拜,及這個人對自己的不乾脆。


我沒看過其他鍾文音的書。有機會還是會讀讀看的。




書讀到一半的心得.1


「這本拿去吧。」鍾文音《寫給你的日記》,「她當時的情境和妳也差不多,也許可以讀讀看。」


但我和鍾小姐氣味不合。即使落花流水,我寫不出她的句子 。千言萬語,住紐約就似個成就了,其他事情上的想法也有差異。總是翻了幾個段落書就要擱著,不然又對著空氣開始罵人了。


但人有劣根性,越是討厭的部落格越是追的勤,明明是浪費生命,當作抱怨的素材,邊罵人還邊得意的以為自己高等,不知羞。書還是繼續讀,只為追個饒有趣味的點。如果《寫》一書裡,每個篇章都訴說著情思,品嘗著寂寞,思忖著人生,我以為每個斷句間,也不住的記錄擦身而過的異性對鍾所吐露的幾個單字、一抹眼神、短瞬觸碰。這些不佔空間缺乏重量,經過下個女人回收再利用的廉價,她孜孜不倦的記錄著。


鍾的紐約日記有個明顯又不曾直接處理的矛盾。日復一日她與千里外的情人談人生,讀傅科或李維史陀,她生日收到他的沙特和西蒙波娃; 她說分離是彼此同意對情感的考驗, 四下皆誘惑,但她決定為感情守貞 。只是,幾番塑造己身為「在異國的單身東方女性」這個意像,鍾清楚她的在異地的籌碼。慾望若是水,對鍾來說,城市就建在運河上了,眉來眼去皆是都會生活的必要背景。衣裳的一角浸了水,貼身的冰涼蔓延全身,人打了寒顫。 只是,三不五時引佛經的她,為何沒直接面對「不是風動,不是幡動,是仁者心動了」這種菜市場佛學呢?

(但這個「在異國的單身東方女性」意像又不是理所當然的適用於所有人。鍾的第一個室友娣娣是個大陸人,兩個小孩的媽,先生外遇了出來療傷兼賺錢。鍾從娣娣的嘴說自己有個陶瓷臉,又寫了娣娣笑自己長得很安全,沒人會起邪念。)


長時間在網路浪費生命,我也習慣了「東方女性」(其實是台灣女性,我只看繁體中文)在異國體驗書寫上,搭訕、豔遇是眼熟的元素,通常搭配以下反應出現:

「哎呀,今天穿OO的小洋裝看起來是正確的決定,當初花了XX大洋,但很值得。」

「呴呴,人家眼睛很藍/綠,一頭卷髮/金髮/野性的長髮,頗有地中海熱情/東歐神祕/法國浪漫/北歐冷冽/英倫紳士/紐約都會風格,好開心喔。」

「真討厭,今天有個黑人/印巴人/流浪漢/死老頭/泰勞在跟我吹口哨,還怪聲怪叫的,看個屁。」

「一杯OO紅酒下肚,身體暖了,微醺。我是在異鄉找尋自己的旅人/辭了工作開始流浪,在巴賽隆鈉/摩洛哥/伊斯坦堡/愛琴海邊的曲折小徑迷失了回旅店的路。轉身,發現他那深邃的眼微笑的看著我,嘴裡說不熟悉的語言,好有磁性的聲音。我沒注意到他,他從哪裡出現的?跟著我多久了?他說著我不熟悉的語言,又突然意識到我不瞭解他的話,笑了,溫暖的笑。我看他手上的地圖,才瞭解他也是個旅人,也迷路了。地球這麼大,我和這個陌生人卻在星空下的這面牆遇見了。如真似夢,我們的相遇,冥冥中,一定有個道理。」

(道理是你們都是路痴。)


文字反應殊異,相同的是我們對「被注意到了」這件事都敏感,並覺得此事有記錄必要。回到書上,這些漣漪於鍾有時是騷擾,有時讓她感覺美好,有時,她只是記錄,她說這是城市的慾望。但城市哪來慾望呢?有慾望的還是人。然而是誰的慾望呢?是在異國的單身東方女性自然而然地成為被慾望體,還是鍾對於自己作為慾望主體的可能性沈默了?


只有那麼一次,在畫室的人體素描課,幾個同學嚼舌頭,她在指引下發現當天的男模特兒那邊特別大,大的讓整個班級沈默沸騰。鍾還是在他人提醒下才看到的。